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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变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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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秒记住【91书院】 91shuyuan.com,更新快,无弹窗!     第二天一早,他就带着《私奔》的词曲去了录音室,他准备先录个小样,看看感觉。
    金莎正好在走廊里碰见他,看他手里拿着稿纸,好奇地问:「师弟,新歌写好了?」
    昨天两人聊了一阵,倒是熟悉了不少。她顺势认下了师姐这个称呼,现在一口一个师弟喊起来还挺顺口。
    「嗯,就是昨天那首。」宋墨晃了晃手里的纸,「要不要来听听?」
    金莎眼睛一亮,跟着他进了录音室。
    宋墨把吉他接上,坐在调音台前,清了清嗓子。
    「这首歌叫《私奔》。」
    前奏响起来,那几个和弦一出来,金莎就忍不住闭上了眼睛。
    宋墨的声音从监听音箱里传出来,带着点沙哑。
    「把青春献给身后那座辉煌的都市,为了这个美梦我们付出着代价……」
    金莎靠在调音台边上,听着听着,整个人都安静下来了。
    副歌起来的时候,宋墨的声音拔高了。
    「想带上你私奔,奔向最遥远城镇。想带上你私奔,去做最幸福的人……」
    那旋律萦绕在耳边,她忍不住跟着轻哼起来:「想带上你私奔……」
    一曲终了。
    金莎当即用力地拍了拍手:「真好听,师弟,你真厉害。」
    宋墨笑了笑,没说话,低头把吉他放下。
    金莎看着他,心里头那点羡慕又冒上来了。
    但她知道,羡慕也没用。
    这人,还是得有本事。
    宋墨自己听了一下刚刚唱的,实话说,他现在的嗓音条件真不是一般的好,再加上他原本的唱功,这首《私奔》他自己听下来,虽然还是有不少细节需要调整,但总体他还是挺满意的。
    毕晓世和许远是被金莎喊来录音室的。
    本来两人正在会议室里聊事情,结果就听到金莎冲进来嚷嚷:「毕老师,许老师,宋墨写了首新歌,特别好听,你们快来听听!」
    一听到金莎这么说,两人都被吓了一跳。
    难道宋墨一天就把那首新歌写出来了?
    毕晓世和许远都有些惊疑不定,不太敢相信,但还是跟着金莎来到了录音室。
    宋墨看见他们进来,也不废话,重新抱起吉他,把词曲谱子递给他们。
    「毕老师,许老师,这首歌叫《私奔》,风格偏流行摇滚和民谣摇滚,我唱一遍,你们听听看。」
    两人接过谱子坐了下来,还真写出来。
    他们此时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只打算听完之后再说。
    毕晓世还在想,如果这首歌的质量不行,自己该怎么跟宋墨说才不伤他积极性。
    就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前奏响起来了。
    他的视线也是聚焦到了歌词上,
    「把青春献给身后那座辉煌的都市,为了这个美梦我们付出着代价……」
    这个歌词很直白,但是宋墨的声音一出来,毕晓世就知道对味了。
    摇滚,曾几何时,是一代年轻人的标志。
    也算是彼时内地音乐,少数能在质量和深度上,超过港台的音乐类别。
    但是,时代在发展,原本勃勃生机的摇滚,自己把自己玩着玩着,又玩成了地下了。
    在毕晓世看来,摇滚到了如今这个时候,可以追求愤怒,但是不能只追求愤怒。
    只追求愤怒,那么势必要把自己越逼越小众。
    但是他的看法不重要,流行摇滚依旧是摇滚鄙视链底端的存在。
    好在市场不这么看,随着西城男孩在国内的爆火,充分证明了,不是大家不喜欢摇滚乐了,是不喜欢原本那些摇滚乐了。
    什么样的音乐,都有适合它的时期,在千禧年初,流行摇滚和民谣摇滚,无疑就是要比其他的摇滚乐更受欢迎。
    「想带上你私奔,奔向最遥远城镇....」许远听着宋墨的声音,他的表情从平静变成了认真,从认真变成了惊讶,此时整个人都酥酥麻麻的了。
    「好家夥,这宋墨真是神了。」他这会真是有点服气了,这家伙,随便拿出一首歌,质量就高得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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