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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该死的李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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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秒记住【91书院】 91shuyuan.com,更新快,无弹窗!     正在骂李敢的,又何止赵蝶?
    夜郎苗族的宛温城,亚朵正托着香腮,盯着花园里正在盛开的花朵,默然不语,在她身边的桌子上,白玉制成的碟子里有着一块金黄色的蜂蜜,阵阵香甜的味道直扑鼻端,但丝毫没有引起她的兴致。
    “咦,谁惹我家朵儿不高兴啦?”大宗正慢悠悠的走过来,笑呵呵的说道:“信不信我去揍他不顿?”
    “你去啊。”亚朵白了她一眼,却把身边的蜂蜜端起来,递了过去。
    “蜂蜜!好东西啊。”大宗正馋得口水都流下来了,匆匆把手中的简牍扔在桌面上,抢过蜂蜜大朵快颐。
    看他那快捷的速度,根本不象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
    “这是什么?”
    亚朵疑惑地把简牍捡了起来,打开一看,立即高兴的尖叫起来:“李敢,他去了闽越!”
    “都快把闽越闹个翻天覆地了。”大宗正把一口蜂蜜往嘴里塞,模模糊糊的说道:“那小子,到哪都不会让人安生。”
    亚朵一挺胸膛,自豪的说道:“哼哼,我家亚郎就是厉害!”说完双眼滴溜溜的乱转。
    一见她的眼神,大宗正连蜂蜜也顾不上吃了,急忙出声,说道:“喂,朵儿你可别想着去找他。”
    闽越距离太远,而且与夜郎算得上是敌对国,如果亚朵跑过去,只怕刚进入边境就会被当成野人捉起来卖掉。
    “不找就不找。”亚朵嘟起了小嘴,“无聊死了,我要去镡封县散下心。”
    大宗正呵呵的笑着,“镡封是你的封地,想去就去吧,谁还敢阻拦你不成?”
    也难怪亚朵喊无聊。
    李敢走了,本来还有西兰和小养青在身边陪伴着,特别是养青刚在牙牙学语,粉嘟嘟的很是可爱,让亚朵可以打发无聊的时间。
    但是,西兰喜欢上了饲养蜂蜜,留在了黑盯山再也不肯回宛温了,连带着把小养青也带走。
    这一下,偌大的翁主府里只剩下亚朵孤零零的一个人。
    “都是那坏人!”亚朵“叭、叭、叭”的甩着小皮鞭,狠狠的骂了一句,“该死的蜜蜂!”
    她早已忘记以前见到蜜蜂时的那种兴奋劲儿了,反正谁让她不高兴就骂谁。
    别说我亚朵不讲道理,对,我就是蛮不讲理,咋啦?
    李敢不知道正在被两个美丽的女子痛骂,他的目光正盯着城门之外,那里正聚集着一支闽越军,数量高达五百人。
    这支军队士气如虹,人强马壮,行动间井井有条,停止时自成方阵。
    这是一支军纪严明的精兵。
    “来的是吴阳。”居衍说道,神色慎重。
    吴阳是闽越国最能征善战的将军了,就算是对面强大的东越,也能让入侵者占不了多少便宜。
    民众常常叹息,为何整个闽越国只有一个吴阳。
    “闽越最强大的将军?”李敢呵呵的笑了,“来得好,就让我去会他一会!”
    闽越国最强,如果放到汉国之内呢?能排得上名号吗?别说与霍去病这样的赫赫之辈相比,只怕还不到赵破奴、李广利这样的级别。
    李敢对汉国有着盲目的自信。
    漳平城下,吴阳的脸色沉重。
    原来以为汉军只有二百人,就算居衍获得禄劝的俘虏,减除战损之后,合在一起大概三百人。
    自己带着五百人全是身经百战的精兵,别说对付三百人,就算对方拥有相同的数量,也会手到擒来。
    但是,直到此时,才发现居衍不是二三百人,而是二千,而且拥有一座雄伟的城池。
    “该死,他是怎样夺取漳平的!”
    吴阳狠狠的骂了一句,但却无可奈何。懒人听书 nren9.
    攻城?
    凭着自己的五百人吗?
    如果在平地,就算是相同的数量他一点也不怵,但现在是攻城啊,而且城里的敌人比他多四倍。
    “该死的边幸!”吴阳再次狠狠的骂了一句。
    当然,他估计边幸是死了,否则城池不会落入居衍的手中。
    攻城就是自寻死路!
    吴阳作出了明确的判断,决定扎驻在城下,等待朝廷派出更多的援兵。
    正当他准备让士兵安营扎寨之时,突然听到一声鼓响,城门轰然打开,一彪人马从城门处缓缓走出。
    当先一人相貌英俊秀美,一身白袍银甲,手持亮银枪,背后一把弯弓;这人骑的是一匹白马,真的是相映成趣,更加衬托出他的雄姿勃发。
    “汉人将军?”吴阳轻呼,目光微微一缩,然后缓缓的催动跨下的战马,越众而出。
    南方山水纵横,主要的交通工具是船,军队也以步兵为主,仅有少数的高级将领才拥有坐骑。
    “来将可是吴阳?”李敢冷冷的一笑,“所说你武勇无双,堪称闽越国第一勇士,可敢一战?”
    吴阳心里大喜,大声答道:“战就战,难道还怕你不成?”话音一落,急忙催马上前。
    他是怕李敢反悔。
    在士兵在数量上,他处于严重的劣势之中,如果能用斗将来解决战斗,也算是扬长避短。
    至于武功,他有着非常自信。
    “好!”李敢大喝一声,双手平举银枪,驱马迎着敌人冲了过去。
    “刷!”
    李敢的枪尖如毒蛇吐信,直取敌人的喉咙。
    李家枪法,虽然不如箭法那样闻名于世,但同样是百战之中精练而成,“快、准、狠”,招招刺向敌人的要害。
    “来得好!”吴阳大吼着,举起手下的熟铜棍,轻轻一架,把李敢的银枪荡开,然后用力横扫,想要把李敢打下马。
    要说力量,李敢并不比吴阳差,差异在双方的兵器。
    枪,讲究的是轻盈和灵巧,棍属于重兵器,易于着力。
    其实,李敢在远征大漠时,为对付匈奴人的重骑兵,用的兵器是长槊,同样是重武器,但到了南方,步兵为主,就算是骑兵也是身穿轻甲,枪更加的灵活而实用。
    此时他的枪势被吴阳荡开,心中却没有半点忙乱,双手一抖,枪头荡起一朵美丽的枪花,向敌人杀了过去。
    这枪花竟然在途上继续变化,一化二,二化四,快速的刺到吴阳跟前。
    “好枪法!”吴阳轻呼。
    他是一个识货之人,一见枪开四朵,立即知道遇上了强敌,急忙一提马头,侧闪而过。
    “好吗?”李敢哈哈大笑,“更好的还在后头。”
    口中说着话,手上动作一点也不放松,只见他一枪快过一枪,枪枪不离敌人的要害。
    直到此时,吴阳才知道遇上大麻烦。
    以此人的武功,自己根本不是对手!
    怎么办?
    他在脑海中急速的思索着,但是李敢那里会为他浪费时间啊,突然间枪尖一抖,在吴阳的肩膀上刺出了一个血洞。
    “啊!”吴阳惊叫,不敢恋战,拖着铜棍转身就跑。
    “跑得掉吗?”李敢哈哈大笑,放马在后边不紧不慢的追赶着,然后轻轻放下银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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