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都市言情> 请来我家蹭饭吧> 第90章 放个番外吧

第90章 放个番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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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秒记住【91书院】 91shuyuan.com,更新快,无弹窗!     飞机在t城落地时已经是晚上八点,书遥带着我去订酒店。
    “安菜姐姐,你不会介意吧,我跟着你们。”
    正在跟我说话的女孩子挽着我的男朋友,眨着带了美瞳的大的跟个肿瘤似的眼睛,佯装无辜的甜笑着问我。
    说实话我特想抽她一巴掌,明显就一绿茶,咸猪手居然敢抓着我家书尧。
    可人家只有十六岁,人家第一次自己出来旅游。
    人家来到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只认识书遥哥哥。
    现在又这么晚,人家不是故意跟着你们当电灯泡的。
    人家只想快点找个休息的地方。
    当她用年少无知当理由时,我还能说什么。
    你总不能对一个未成年少女怀有敌意吧。
    而且还是个非常漂亮的中俄混血。
    我靠,鬼抓你一个人出来了吗?
    十六岁已经很大了好不好,不有很多未成年就生孩子了么?
    他妈的装什么纯。谁跟你认识,说了几句话就叫认识吗?
    靠,什么玩意!
    对于这个打扮时尚在飞机上主动和书遥聊天,觊觎意图明显的心机少女,我只有百分之两百的讨厌。
    当然不得不承认,她确实年轻新鲜的像个鲜嫩的樱桃。
    还好我讨厌吃樱桃。
    不过,我记得书遥很喜欢吃。
    同时这个叫aa的女孩也很讨厌我,准确来说是很不屑,这一点从她看到我和书遥戴的情侣戒后不带丝毫掩饰的表情里可以看得出来。
    她似乎不能理解书尧为什么会找我这样的女朋友。
    也对,跟五官相当立体精致,皮肤白嫩丝滑,身材高挑苗条的她相比,我简直就是个金刚芭比。
    如果非要把她比作花,那我可能就是那一抔黄土。
    没错,就是黄。
    “可以。”书遥点点头,住酒店的时候还顺便帮她付了钱。
    我们的房间是连通房,书遥选的。房间里的装修,陈设什么的都很大气,水晶灯照耀下来,整间房十分明亮。
    地板上铺了奶白色毛绒毯。
    赤脚踩在上面格外舒服。
    客厅里有一面很大的落地窗,可以俯瞰整座城市的夜景,直到走进卧室,我才发现窗子也是直接落地的。
    “余书遥你真变态。”我指着透明的玻璃窗,又羞又恼的转头瞪着他。
    他始终一副笑眯眯的模样。
    无辜的动了动嘴唇:“嗯?”
    “不觉得很漂亮吗?可以欣赏着窗外的夜景入睡。”他走过来,双手从我身后将我抱住,然后坐在床上。
    而我就被这么顺势的坐在了他两腿之间的位置。
    这种姿势真的很羞耻。
    为了不让他觉察出我心猿意马的紧张,我趁他不注意“蹭”的跳到一边,双手叉腰,怒气冲冲的质控到:“我是有恐高症的人,这个样子要怎么睡?”
    他原本戏谑调侃的表情瞬间收敛,变得一本正经。
    接着站起来二话没说把窗帘拉了下来,若有所思了几秒之后拉着我往外走:“我们换一间。”
    我的嘴巴都快凹成o型,然后停在原地不走:“窗帘拉下来了就没事了,不用换。”
    书遥却还是不放心:“不行还是换一间好。”
    我这次直接把手从他掌心里抽出,摆明了不高兴的样子:“换什么换,有钱也不是这样用的吧。确实你的钱你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但请别算上我。”
    书遥明显一愣。
    我也是,话一出口就后悔了。什么破嘴这是,看他那沉默的样子,八成我刚才的话说的太重。
    但我也没说错,是吧。
    正想着怎样给他服个软时,他倒先抱上了。
    这个突如其来的拥抱让我一脸懵逼。
    不是生气了吗?怎么这个反应。
    接着耳边传来他温润的声音,以及
    他吐字时的气息温热的喷洒在我耳朵周围的皮肤上。
    他说:“真好,有一个会帮男朋友省钱的女朋友真好。”
    我:“……”
    睡觉之前书遥给我盖好被子之后又给了我一个晚安吻。
    在他转身离开我卧室的时候,“能不能陪我一起睡”的如此羞耻的话呼之欲出。
    不过幸好我还是忍住了。
    房门关上的那一刻,我陷入极度不安,尽管已经落下了窗帘,我还是没有一点安全感。
    最后只能拉过被子盖住头,将整个我身子缩作一团埋进被子里。
    然而我失眠了。
    翻来覆去,数完星星数完名侦探柯南几百多集里出现的几乎所有人物,又数完了秦时明月再唱完了我能唱的vae的歌后,我终于受不了的掀开被子。
    那一刻呼吸到新鲜空气的感觉妙不可言。
    然后我翻身下床去客厅里找酒。
    结果看见坐在沙发里喝酒的书遥。
    “你也没睡?”我问他。
    他点一点头,看着我走过去之后,伸手拉我在他旁边坐下,又把头靠在我肩膀上,说:“睡不着。”
    “我也是。”我起身去拿了一个酒杯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
    我喜欢红酒鲜亮的色泽,但不喜欢它的味道。
    就像我喜欢玻璃杯,但不喜欢高脚杯。
    还是辛辣的白酒比较适合我。
    “那我们来喝酒吧。”我说。
    实在是没什么好玩的,这个时间点。书遥又一直靠在我身上不说话,安静无言会使我紧张僵硬。
    我很不适应和他待在一个安静的地方,一动不动的彼此沉默很久。
    所以只能一起喝酒。
    结果喝着喝着就滚到了一起。
    刚好,趁着醉意把事办了,我是这么想的。
    我发现自己不仅是个文盲,现在又发现自己还是个色狼。
    我只要一直盯着他那双眼睛,就容易找不着东南西北。
    因为大脑都空了,只能住进他那双眼睛。
    可事实是你想的有多美,结果就有多见鬼。
    我不仅又一次推开了余书尧,而且还往他身上吐了。
    天知道吐完之后的那一刻,我内心有千军万马崩腾而过,城墙坍塌,剩满腹兵荒马乱。
    我发誓,这次我是真的不敢抬头看他。
    然后房间里又陷入了诡异的沉默之中。
    然后我被一双强劲有力的手臂拦腰抱起,抱进卧室,抱到床上。
    他若无其事的给我盖好被子,一瞬不瞬的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才起身。
    我下意识的拉住他的手,发自内心的说:“对不起。”
    他却忽然笑了,我看着很恍惚,分辨不出几分真假。
    “没关系,你只是喝醉了而已。”
    第二天我躺在床上一直不敢出去,我不好意思起床,满脑子都是昨晚不可描述的画面。
    我终于成为了女人。
    可我实在不好意思面对他,只要书遥站在我面前,虽然他是穿了衣服的,但落在我眼里,全是他不穿的样子。
    我把自己从头到脚全部盖在被子里,不敢喘气儿,脸上滚烫滚烫的。
    没错,我害羞了!
    所以当aa来找书遥出去玩的时候,书尧进了我的房间,站了一会儿,但他并没有叫醒我,而是转身出去接受了aa的邀请出了酒店房间。
    我顿时像被人炸了鞭炮一般从床上弹了起来,下床拉开窗帘往下望。
    自然,就算他和那个小妖精走出去,我也是看不清的,这可是十八层。
    妈的,小妖精,觊觎什么不好觊觎我男人。
    我咋咋呼呼风风火火的走进卫生间洗了澡,换了一身藕粉色毛衣配杏色a字针织伞裙。
    然后化了一个精致的淡妆,绑了一个丸子头。
    妈的,老子嫩起来绝对未成年,还怕那个说好听点叫混血难听了直接称杂交的妖精。
    光明正大的在我眼皮底下抢唐僧,当我是猪八戒啊。
    我气呼呼的走出房间,火冒三丈的进入电梯,最后在优雅走出酒店大门的那一刻,是的,我怂了。
    当然不是因为那个杂交种怂的,而是我忽然意识到要是就这么去找他们,不就等于告诉书尧我在装睡吗。
    何况我都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于是我又特别“丧”的回了酒店房间。
    脱了衣服,扯了皮筋,继续躺回去装睡。
    越装越火大,脑子里不断胡思乱想yy他俩在一起的画面。
    最后硬是一个人坐在房间里生闷气。
    啊,,,,好无聊啊。
    我要出去。
    余书遥你为什么还不回来。
    不回来也给我一个电话或者一个短信嘛。
    在我无数次发狂暴走,手机拿起放下放下拿起反复循环之后,终于听到了大门打开的声音。
    那一瞬间,我的眼睛亮起兴奋的光辉。
    “余书尧你终于回来了,,,”伴随着我尖叫的声音响起在整个房间的同时还有我那急切又欢快的脚步声。
    “余书遥你终于回来了……”伴随着我尖叫的声音响起在整个房间的同时还有我那急切又欢快的脚步声。
    好吧我承认这是我想象的,像我这种性格最能受虐,明明心里已经炸了,脸上还要表现出一副淡然的样子。
    似乎恨不得把“我不在乎”这四个字写脑门上去,才能彰显我们这种人的“落落大方”。
    其实心里在疯狂轰炸。
    关门声响起的那一刻我就开始不自在,余书遥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我也越来越紧张,身体越来越僵直。
    余书遥进卧室的时候,我正在床上装作若无其事的玩手机。
    然后抬起头,笑着对他说:“回来了。”
    其实如果他仔细注意,就能够发现我拿着手机的手指骨节泛白,握的很用力。
    “你去哪了,我醒来之后就发现你没在屋里。”我只能这么说,虽然有点心虚,不过正是因为我害怕被他看出端倪,所以两只眼睛死死的盯着他的面孔,就怕漏掉他的任何情绪,
    “那个混血女生来找我们出去吃东西,我来你卧室看你还在睡觉就不忍心叫醒你。然后我就跟着她一起出去了。”书遥抱着我一同坐在沙发上。
    “我跟她出去没多久就各走各的了,刚好听说这里有家正宗的越南米纸卷,因为需要排队,所以我在外头多待了一些时间。”书遥说完之后,将手里提着的一大袋零食递给我。
    袋子里全是我喜欢吃的并且在o市几乎没有的卖的零食,有的我甚至只是随口一说,他居然都记得。
    “估计你应该还没吃东西,正好可以先吃这个,不然冷了就不好吃。”书遥从袋子里那里那一盒越南的“特色”给我,我摸着,还是极为热乎的。
    “所以,,”我抬头,眼眶里已经流转着泪花,三个小时的独自生闷气,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我实在是心胸狭隘。
    可那有什么办法。
    近来流泪的次数越来越多,似乎是要把以前没留的补回来。
    这样真的很矫情。
    许是我这幅样子让书遥误会,他随即抱住我,摸着我的脑袋,说:“要是我哪些地方做的不够好,你一定要告诉我,这样我才能做到最好。”
    我强制性逼回眼泪。
    许安菜你再这个样子,不仅是在逼他也是在逼自己。
    我摇了摇头,用力扯了个还算看得过去的笑容:“一上午都没吃,确实饿了。”
    闻言,书遥也跟着笑起来,整个人放松了不少。
    “下午我们出去玩吧。”我一边拆开塑料盒,用筷子夹了一个米卷喂给他。
    “好。”书遥鼓着腮帮子说话的时候显得十分呆萌。
    整个下午我们去了这个城市非常出名的老城那边,那边整片区域的房屋大部分所用的木材都是银杏木和柏木也有一些金丝楠木和紫檀香木。
    窄的街,小的巷,旧的楼,松木屋,书遥牵着我步行在青石板转铺成的街道上,穿梭在一排排临水坐落的古色古色的房屋前,悠闲走过。
    最漂亮的莫过中心地区的一口青绿的天然湖,湖中心坐落着一间漂亮的亭子,亭子前后延伸出两座板桥连接水岸,湖里水波粼粼,波光潋滟,岸上种植着我叫不出名字的植物。
    这天街巷十分热闹,有许多开门做生意的店铺,吸引着来来往往的游客。
    偶尔会有情侣上前请我们帮忙拍照,书尧总会带着笑容热心的为他们拍完之后再送几句祝福。
    “没带相机过来是我唯一的疏忽也是唯一的遗憾。”书遥低下头对我说。
    “用手机也可以的,虽然像素不能跟相机相提并论,但记录旅途时光也还是可以将就的。”我说。
    书遥便拿出他的手机,对着我拍照。
    我一面不好意思的笑着,一面用手遮住脸企图躲过镜头。
    “旅游的话当然是拍风景拍我多没意思。”我想要绕开书遥。
    却被他一把抓了回来,“咔嚓”就是一张。
    “你就是最重要的风景啊,记录生活记录你。”他说完,对着我又是一张。
    我坚决抗议:“不要,丑死了。本来自拍就勉勉强强,用后置摄像头拍就完全不忍直视好吧。”
    “你太谦虚了,小朋友。”书遥掰我捂着脸的手。
    掰下来之后又拍了一张:“不信你看这不挺好的吗。”
    他认真的表情让我信以为真,接过他的手机一看。
    果然丑人就是丑人,麻雀就是麻雀,你还能指望一个后置摄像头能把其变成孔雀么。
    妄念,天方夜谭。
    何况余书遥居然还不开美颜。
    我眼睁睁的看着他把手机拿回去,把我的丑照保存甚至放了一张当桌面。
    我终于跳了起来。
    撇了撇嘴,阴阳怪气的嘟囔道:“从今以后你只要打开手机就得看到没p图脸上还有痘痘,笑的有点傻里傻气的照片,你确定你还会有好心情么?”
    这个家伙居然完全不在意的笑了笑:“不会,工作的时候如果想你了就可以打开手机看看你,多好。况且哪里丑了,很真实啊。”
    这妥妥的大实话!
    你确定不是说我丑的很真的意思么。
    “我也帮你拍几张吧。”出于某种报复心理,我也要拍几张他的丑照。
    可当我让他把手机给我的时候,他居然像个小孩子一样执拗得说:“为什么是用我的,难道女朋友的手机里面不应该存满男朋友的照片么?”
    这是哪来的道理,我忍不住在心里翻了个白眼。
    但还是很开心的拿出自己的手机给他拍照。
    他妈的,“长得好看怎么都好看”的这句话怕是为余书遥量身定制的吧。
    不管怎么拍,都好看。三百六十度无死角,要不要这么夸张。
    这个家伙是真的很上镜啊。
    “虽然我努力的想把你往好看了拍,可没办法我技术有限你颜值有限。”这句话可以很负责任的表达了一个人赤果果的羡慕嫉妒恨。
    “是么?我看看。”余书遥拿过手机看了一眼,“挺棒。”
    “我们拍合照吧。”当他又提出这个要求时,我果断拒绝。
    “人丑没关系,拿来与帅哥对比就很残忍了。”
    为了防止他再次把他那不开美颜的手机拿出来,我在他有所动作之前迅速他着他进了一间成衣店。
    里面卖的都是手工旗袍。
    “这件你穿好看。”书遥从衣架上挑出一件耦合色长袖旗袍给我,“我想看你穿。”
    我有点难为情:“这,,我身材不好,穿不了。”
    结果引来他的一道从头到脚的细细打量,然后一本正经的说:“不会。”
    而后又似乎觉得光两个字打动不了我,便凑到我耳边,小声的说:“该有肉的地方都有肉,你穿吧,真的会很好看。”
    他的声音里有明显的笑意,我一下由脸红到了脖子。
    他仍然注视着我,眼里有浓浓的宠溺。
    随后他问老板:“可以试一试吗?”
    老板摇了摇头。
    余书遥却连眼睛都不带眨一下,就特别干脆的开口说:“那直接买下来吧。”
    “你疯啦?这么贵我还没——”
    我的话还没说完,他便迫不及待的拿着那件旗袍给我把我往更衣室里推:“你就满足你老公这一个愿望吧。”
    说实话现在的我实在没勇气穿旗袍,记得小时候特别想要一件旗袍,每次上街看到有卖小孩旗袍的店面或者穿旗袍的小孩时,我总要盯着看很久。安倩如一定知道,但她从来都是装作不知道的样子。
    因为她觉得我本来就不好看,再穿不合适的衣服,只会打击我的自信心。
    后来再大了点,我就没兴趣了。
    我在更衣间磨磨蹭蹭了半天,总算走了出来。
    面对书遥的时候我紧张到不敢呼吸,硬是憋着一口气等着他的“审判”。
    他直接走过来把我牵到全身镜前,看着镜子里的我,说:“我不发表意见,你自己看。”
    幸好他的眼里是惊艳的情愫,不然我会觉得他这句话的意思是不忍心打击我。
    他将我的头发放了下来,用手指拨了拨。
    镜子里的许安菜比往常沉静,乖巧许多,多了份女人的知性美,少了些岁月蹉跎过的沧桑。
    举手投足之间竟透出几丝意料之外的优雅。
    “姑娘穿这身正好,既漂亮又不失精巧,落落大方。”柜台边的店老板说。
    然后余书遥给自己挑了一件白色长衫,对我说:“你穿旗袍我着长衫,情侣穿情侣装,我们天造地设。”
    从来没有想过有人可以把白色穿的这般好看,以我平生所学是万万描绘不出那种洗尽铅华的气质。
    我只知道余书遥走出来的那一刻,我恍惚了,也迷失了。
    倒是店老板一句“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将他给人的感觉形容的淋漓尽致。
    书遥笑了一笑,付了钱牵着我走了出去。
    “你再这么盯下去,我都要不好意思了。”他说。
    走在人群之中,我身边的男子温润如玉,引来不少人的侧目。
    我连忙低下脑袋,闷着头被他牵着走。
    “娘子今天这么美,看来为夫得擦亮双眼守着,小心翼翼护着,千方百计藏着,不然被偷走了怎么办。”耳边飘进的是他低浅的笑意。
    有拿着大家伙的人从我身边擦身而过,书遥大手一伸将我捞进怀里:“我还是喜欢抱着你,舒服安心。”
    于是某人就这么拥抱着我逛了一下午。
    最后我们一条小巷子内吃面。
    昏黄的路灯照耀在他柔和的脸上,男孩英气的眉眼内盛满柔软的细碎的光辉,立体的五官上有着如湖水般清凉的笑意。
    一方木桌,一双人,两碗面条,一份安宁,情深一世。
    有那么一刻,你迫切的渴望时间一直停留在那里,有他有你,一生足矣。
    如果这不算爱情,还有什么算爱情。
    吃完面后,书遥执意背我回酒店。
    在那条老旧的街道上,我悄悄的转动脑袋,青石板上我的影子和他的影子慢慢的融为一体。
    被长得好看声音好听的人叫起床是什么感觉?
    反正当我发觉出正坐在我床边看着我一脸睡不醒的素颜时,我就再也睡不着了,“蹭”的从穿上坐起来,下意识把原本就是鸡窝一般乱糟糟的头发弄的更加乱七八糟,仅仅只为了挡住我油光满面,有痘印的脸。
    “早安,”紧接着头发被人烙下一吻,耳边又传来书遥温柔到可以把你融化掉的嗓音,“睡得好吗?”
    我点头如捣蒜,立即掀被下床火速奔进卫生间。
    心里似涌进一汪海浪潮起潮落,久久不能平复。
    同居生活还真不容易。
    简单的洗漱过后,又做了好几次深呼吸,每次走到卫生间的门边又畏畏缩缩的退回去,直到书遥喊我。
    我才磨磨蹭蹭以一种怪异的姿势扭了出去。
    客厅里已经准备好了早餐,书遥穿了一件淡黄色羊毛衫,开起来慵懒又休闲的帅气,见到我便扬起唇角微笑着替我拉开椅子,等着我坐下来。
    早餐式样不多,却都是我喜欢的面食。
    书遥给我盛了一碗粥,我狗腿的接过来,又拿了一张葱花鸡蛋饼小口小口的啃了起来。
    当然,如果不是他在场,我定要一口包,将嘴塞满,吃的才过瘾。
    “你起来的可真早。”像这样没有误会,没有伤害,第二天早上面对面一起吃早餐,我反而很不习惯,一种若隐若现的压力笼罩着我。
    “这样才能让你起来就可以吃到早餐啊,”书遥伸过手抹点我嘴边的饼屑,随后笑了笑,“据说早餐吃的开心,一天的心情都会很好,我是非常希望我的蔬菜每天都开开心心。”
    他刚含情脉脉的说完,正在喝粥的我,因为“我的蔬菜”四个字而不给面子的不断打嗝。
    打嗝的时候,肩膀和脑袋同时有节奏感的跳了一下又一下。
    我尴尬的恨不得钻进桌底下去。
    书遥给我倒了一杯水喂我喝完,一边轻拍着我的后背,一边紧张重视的问我:“有没有好一点。”
    于是这场早餐在我打完嗝后不久就结束了。
    实际上当书遥再三确认我要不要再吃一点的时候,我超级想点头,但最终还是微微笑着说我“吃饱了”。
    其实是实在不好意思继续吃下去了。
    近来书遥一系列的表现都给了我一波接一波的意外和惊喜。
    他的身上既具备了男性的高大英俊又具备了女性的温柔细腻。
    出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打的赢官司,织的好围巾还扎的了头发,化得了妆。
    这个简直称得上“雌雄同体”的神奇男人用那双修长漂亮的手指给我扎完双扎羊角辫后,又在给我描眉涂口红。
    饮食男女食色性也,好看的皮囊总会惹人情不自禁,心猿意马。
    美男在全神贯注的给我化妆,我却在心里纠结能不能亲他。
    没办法,书遥凑过来的脸近的鼻尖都快碰到我的鼻尖,嘴唇紧抿的弧度和模样实在诱人,更何况他身上多年以来的那种类似薄荷糖的味道十足蛊惑人心。
    再继续下去,我可能就要饿狼扑食了。
    幸好他及时收手。
    “好了,我家小朋友就是如此可爱且迷人啊。”书遥看着镜子里的我,说。
    他给我化了裸妆,不得不惊异于他比女生还厉害的化妆技巧。
    “你真的是学法律的吗?你真的是理工生吗?”你真的不是“人妖”吗?真的一出生就是男孩子吗?
    哪有男生可以把女生会做的事情做的这么好。
    “遇见你之前我只是理工生,遇见你之后,不知不觉中变为了全科生。”书遥双手撑在我屁股下坐着的椅子扶手上,将我圈住,眼中有一股不可自拔的沉溺,“让我亲一下吧。”
    说完,他的嘴唇就亲了上来。
    是火热又缠绵,温柔又深情的吻。
    咦,,,角色是反过来了么。
    我们去爬了一座并不是很有名气的山,但风景很好,特意带了相机的书尧拉着我拍了各种合照还有我的个人照。唯独没有拍他自己。
    到达山顶上后,书遥兴奋的把我拉进了一座寺庙。
    很难想象学法律的余书遥烧香拜佛磕头闭上眼睛庄严神圣肃穆恭谨虔诚祈祷向大殿里的三座佛像许愿的模样。
    可当他这么做时,我看着他的侧脸,心里只有一个想法。
    那就是如他一般虔诚叩首,许下最珍贵的愿望。
    若佛陀真能许人愿望,我只愿书遥一生所求都能实现。
    放生的时候,我悄悄的凑近书尧耳边问他是不是经常来拜佛。
    书遥看着我,就笑了。
    从寺庙里出来之后,一对老夫妻刚好互相搀扶着说笑着从我们面前走过。
    书遥原本迈开的脚步停在原地,一直望着他们的背影,神情专注,眼睛里透出一股复杂难明的情绪。
    那股情绪里我只读出了一种,向往。
    忽然他转过头来问我:“你相信佛吗?”
    我自然是不信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超脱生死境界的佛陀不过只能做个人的信仰,或者某种心绪上的寄托。
    要是旁人问我这个问题,我一定毫不犹豫的给出否定。
    然而面前的男孩却用那样一种迫切得到答案的神情注视着我,他似乎真的迷失在某个路口走不出去,有些迷惘也有些不确定。
    似乎需要从外界得到某种坚定。
    于是我非常认真的回答他:“我知道心诚则灵。”
    他的眼睛里忽然又变回了清澈,有一种确定之后的放松和释然。
    他笑着点点头,说:“我也这么认为。”
    我们在山上逛了很久,下山的途中碰到一个算命的失明老者。
    一时兴起的书遥竟然拉着我停在算命摊前,恭恭敬敬的请求给我们算一卦。
    当算命先生说了一堆可有可无,在我看来完全就是坑蒙拐骗,胡说八道的说辞时,余书遥竟然一个劲的点头一口一个“对,是这样。”
    俨然一副资深崇拜的模样。
    有风吹起,吹下大片干枯的叶子,其中一片落在完全沉浸在所谓的命理,注定中激动不已的书遥黑亮的头发上。
    我不由自主的上扬起嘴角,下意识的伸出手将他头发上的叶子拿了下来。
    他的脸上是极其生动的笑容。
    鲜活而又年轻。
    具备了二十三岁的男孩子所有积极向上,优秀美好的一面,如一根茁壮的常春藤,迎着明媚骄阳,于风中向上生长。
    反观我,,,
    “先生你这一卦怕是算错了,我和我女朋友好着呢,你怎么能说出克夫这种话的。”
    书遥突然根那算命的吵了起来,之前我在走神,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吵,不过倒从接下来的对话里听出了始末缘由。
    算命先生:“您大概没能听清这卦里的意思,这位姑娘确实命中带有克夫破家的星命。所谓夫指的是共结连理的男伴。”
    书遥黑着脸,连一开始的敬语也不用了直接改为:“你的意思是未来她的老公不是我。”
    算命先生依旧处变不惊:“在下算的是命盘命理,并非月老牵红线,何况你命中与这位姑娘有缘,却并非良缘。”
    书遥冷笑一声:“呵!你这前言不搭后语,是否我可以认为是无能的体现。”
    我欲拉走他:“算命这种东西信则有,不信则无,别较真就好。”
    可他还真跟那算命的较起劲来,直接拿出三张粉色钞票塞在算命的手里:“继续说下去。”
    从刚开始看见这个算命的我就觉得他在装瞎,尽管他还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静默的摸了摸手里的钞票。
    然后才开口:“至于你们能否白头到老,还要看个人造化。”
    书遥的脸色这才好了一点,嘴角勾着似有若无的笑,继而又从钱包里掏出五张大红钞票。
    我迅速按住他伸过去的拿着钱的手,说:“余书尧你疯啦,都说是假的了,你还把钱白送给他。”
    这个家伙拍了拍我的手背,笑了笑:“没事。”
    然后把钱递了过去,再次递到那人手里:“还有呢?”
    我猜,那正在估摸着自己手里是几百的假瞎子一定在心里大笑自己碰上了钱多好忽悠的二蛋。
    算命先生若有所思的沉吟片刻,然后道:“命运终无常,有的看似注定实则可以转变,有的迷题看似无解,实则仅仅只是表面现象掩盖了本来面目,因果始末,皆有定数,又皆因人起。故,又谓人定胜天。”
    书遥表示赞同的“嗯”了一声,然后又拿出三百块钱给那人:“所以说娶他的人一定是我对么?”
    算命先生:“人定胜天,事在人为。”
    “好了,我们走吧。”书遥牵着我告别了那个算命摊,继续往下走。
    “你看出来了吧,那个算命的是个假瞎子。”我问他。
    “嗯,看出来了。”
    “那你也知道他在胡说八道敷衍你吧。”
    “嗯,知道。”
    “那你为什么还给他那么多钱,那可是整整一千一啊。”当我看到那个算命的接了一次又一次的钞票,我差点没忍住把他打一顿,揭开他装神弄鬼的虚伪面孔。
    原本牵着我下台阶的余书遥突然停下来,转过身看着我,一字一顿:“因为他说你一定会嫁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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